立院三讀《性別工作平等法》 雇主先支付薪資政府再埋單 違者最重罰30萬
本報記者綜合報導
立法院二十八日三讀通過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讓勞工配偶有陪產檢和陪產假共七日,較現行規定增兩日,勞動部說,新增兩天的薪資由雇主先支付,後續再向勞保局申請。另,明年元旦起,基本工資月薪從二萬四千元提升至二萬五千二百五十元,時薪從一百六十元調升至一百六十八元,且工時以外值日夜班都需付加班費。
現行勞工懷孕可享產檢假五日、配偶陪產假五日,薪資由雇主支應,因應少子女化趨勢,立法院會昨三讀通過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明定勞工妊娠期間,雇主應給予產檢假七日,陪伴配偶則有陪產檢和陪產假共七日,產檢假、陪產檢假、陪產假薪資照給。
根據統計,法案通過後,產檢假部分約十點二萬名勞工受益,預估經費約二點四億元,而陪產及陪產檢假約十一點九萬名勞工受益,預估經費為三點八億元。
黃維琛也提醒,立法院三讀修法過後,不論是產檢假、陪產假及陪產檢假規定,只要勞工向雇主提出請假請求,雇主都不得拒絕,否則可開罰二萬至三十萬元,還可公布事業單位或事業主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期日、違反條文及處分金額。
基本工資調升,月薪調升一千二百五十元,調幅約為五點二一%;時薪則比照月薪調幅,根據勞動部統計,基本工資月薪調升後約一百九十四萬勞工受惠,時薪部分則約有五十一點一一萬名勞工受惠。
勞動部表示,過去有部分公司會在工作時間外安排勞工「從事非勞動契約約定之工作」,包含處理緊急文件、接聽電話、巡察事業場所等,由於過去認定勞工在值日夜的態樣有別於平日的工作,因此都沒有認定值班為工作時間。不過,明年元旦起,雇主如果有讓勞工從事值日(夜)工作,一律認屬工作時間,超過正常工作時間的部分,應計入延長工時時數並給付加班費。
勞動部提醒,如果雇主違反規定,恐涉及勞基法未給付加班費、輪班間隔不到十一小時或是違反七休一等規定,可開罰新台幣二萬至一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