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正平/高雄報導
高雄市衛生局接獲反映鳳山區經武路某民宅疑似肉品地下工廠且環境髒亂不潔,4日會同環保局前往聯合稽查,發現現場環境冷凍藏設備未保持清潔等缺失,已要求限期改善,屆時經複查不合格依法辦理,另現場作業涉及未申請工廠設立,後續移請經發局依權責處辦。
衛生局指出,該疑似肉品地下工廠為一民宅,該址1樓業主從鳳山屠宰場進貨生鮮全雞,及從屏東萬丹屠宰場進貨生鮮全鴨進行分切、料理為鹽水雞、燻鴨販售,另從雲林四湖屠宰場進貨燻茶鵝販售。
經現場稽查有環境冷凍藏設備未保持清潔、冷凍藏物品未覆蓋及食品儲放管理不佳、清潔用品未專區放置、設備機具凹陷未保持清潔、製作刀具砧板有交叉汙染等缺失,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已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書,屆時經複查不合格依法辦理,另現場作業涉及未申請工廠設立,後續移請經發局依權責處辦。
衛生局指出,經命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依同法第44條規定: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