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警局板橋分局後埔所警員吳佳澤、黃宇淩、陳世文等3人,於小年夜(30日)零晨執行巡邏勤務,於4時59分巡經板橋區四川路一段與館前西路口,發現一輛自小客車形跡可疑,遂上前盤查,過程中發現該車駕駛林姓男子(63年次)酒氣濃厚,林男主動向警方坦承有飲酒,經依規定實施酒測,酒測值超過標準,告知其相關權利依法逮捕後,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移請偵辦。
板橋警分局表示,酒駕刑責加重修法自1月30日起適用新規,本案係30日酒駕修法上路首日查緝之案例。同時再次呼籲用路人注意,酒駕修法新規於30日正式生效,民眾駕車上路將適用更嚴格的酒駕規範,且警方將無限期強力取締酒駕,針對易肇事地點、時段、路段加強執行設置路檢點攔檢,並機巡邏攔查,杜絕酒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