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有清/花蓮報導
花蓮縣消防局為因應新式消防人員體能測驗標準訂於一一一年試行於全國消防機關之常年訓練及救助隊訓練,因此針對新式體能測驗標準辦理方式運用及推廣,特邀桃園市政府消防局戰術體能訓練教官盧韋綱及林泰逸二人蒞臨指導教學。
內政部消防署於近年起草修正消防人員體能測驗標準,針對提升消防人員戰術肌力及體能為訓練方向,將傳統體能測驗項目三千公尺跑步、單槓、舉重、伏地挺身、平板支撐、負重訓練及折返跑等項目,修正為立定跳遠、後拋擲遠、硬舉、六公尺三十秒折返跑、懸吊屈體、六角槓負重行走、一千五百公尺跑步等七項。
其中立定跳遠及後拋擲遠測驗爆發力,硬舉測驗最大肌力,折返跑及一千五百公尺跑步測驗能量系統,懸吊屈體測驗握力及核心能力,負重行走測驗綜合核心能力,讓消防人員了解項目測驗能力及基本規則,建立測驗的信效度,平時訓練應從增加肌肉量、提升肌力、轉換爆發力及能量系統訓練著手,以培養建立消防人員良好戰術體能。
消防局長林文瑞表示,體能測驗結果是供檢視,並用來規劃平時訓練的方向,而非個人意志力展現或競賽,戰術體能訓練為的是提高值勤時的體能展現,如救護現場有能力抬起上百公斤的傷病患或於火災現場能以低姿勢爬行穿越障礙物等,消防人員唯有維持良好體能,才能提升自身安全維護,並於救援時提供強大及可靠救災能量,以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