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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農委會 檢疫新規無緩衝期 劍蘭恐無種球可種

針對農委會公告進口劍蘭種球須檢附未罹「鳳仙花壞疽病毒」證明,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昨日邀集相關單位召開說明會,要求要有配套措施,避免影響農民生計。(記者陳金龍攝)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農委會於去年十一月八日公告進口劍蘭種球須檢附未罹「鳳仙花壞疽病毒」證明,花農憂心無種球種植窘境,抱怨現在荷蘭劍蘭已在收成尾聲,根本沒時間做「田間檢驗」。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十九日邀集農委會人員召開說明會,要求要有配套措施,避免影響農民生計。

蔡其昌日前接獲台中市后里區農會及花農陳情,農委會在去年十一月八日公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其中一項唐菖蒲(即劍蘭),進口「種球」須附田間檢驗證明,或輸出前經實驗室檢測未罹「INSV鳳仙花壞疽病毒」證明,使得進口。

農民表示,現在荷蘭劍蘭已在收成尾聲,根本沒時間做「田間檢驗」,先前也沒有透過實驗室檢驗過類似項目,須時間準備程序,但農委會公告即刻生效,沒有緩衝期,致使農民現無「種球」種植窘境。

蔡其昌昨日邀集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副局長鄒慧娟、市議員謝志忠、王朝坤、后里區農會總幹事陳清琪等人召開說明會。

蔡其昌表示,這次說明會的目的就是要釐清目前法規實施後,農民以及進口商遇到的困難,政府應該要怎麼來解決。經過與農委會溝通討論後,目前是以專案的方式來解決問題,希望能夠以最快的速度讓后里的花農能夠順利購買到種球。

鄒慧娟會中表示,鳳仙花壞疽斑點病毒經風險評估,考量對劍蘭、蘭花、番茄及萵苣等產業均可能有重大影響,為保護農民生產權益,必須採行檢疫管制措施,防檢局已於十六日與荷蘭檢疫單位視訊會議表達我國農民取得健康種球之需求,並強調法規公告後荷蘭輸台之蝴蝶蘭組培苗植物檢疫證明書已有加註經檢測未罹染本病毒,且國際有公開的檢測方法,請荷方依輸出業者要求進行取樣檢測,但荷方表示再須與其國內業者討論,雙方訂於兩週後再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