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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糾紛押人凌虐84小時 高市刑大提報治平對象查緝到案
記者蔣謙正/高雄報導
葉姓男子因與呂姓被害人有毒品買賣糾紛,葉嫌假藉呂姓被害人用假鈔4000元購毒為由,率眾強押呂姓被害人及其女友囚禁施以凌虐,恐嚇取財現金及金飾約價值17萬元並以棍棒、刀械、電擊棒毆打被害人,其間被害人女友因害怕哭鬧,所以強迫其吞下不明藥丸昏睡,手段十分殘暴,葉嫌等人為規避警方查緝,期間不斷更換4處地點,經囚禁凌虐84小時後再將被害人及其女友釋放。
另外,葉嫌因某藥腳積欠購毒款項2萬5千元,懷疑另名被害人與其串通,憤而砸毀其自小客車,後因被害人報案提告,葉嫌憤而再率眾持棍棒毆打被害人,強迫毀損案和解撤回告訴。
全案經高雄市刑大偵二隊、苓雅分局共組專案小組,報請高雄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經數月跟監埋伏蒐證不法事證完竣後,兵分多路同步執行,一舉查獲葉、蔡、王、黃、花、張等6嫌到案,並當場查扣毒品安非他命0.67公克、刀子4把、手機4支等證物。全案經詢問後依妨害自由、恐嚇取財、傷害、毒品等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市刑大表示,「毒品」是影響社會治安最廣的犯罪淵源,施用毒品者除戕害自己身心健康影響外,常為籌措購買毒品之龐大開銷所需,鋌而走險或偷或搶或盜,除造成家庭的不幸,並衍生眾多社會治安問題,呼籲勿因享受吸食之毒品快感而身陷犯罪之淵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