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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人種大麻 農民恐至少判10年

 

台中市刑大查獲在苗栗縣頭份市一處民宅有人在屋內種植大麻,一舉破獲大麻製毒工廠。(記者徐義雄傳真)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台中市刑大接獲線報,指稱在苗栗縣頭份市一處民宅有人在屋內種植大麻,警方前往搜索,當場查獲賴姓農夫一人,現場扣得大麻活株一五五株、乾燥大麻花成品六公克、毛重七十一點二公克的乾燥半成品兩袋、大麻種子四包等贓證物,全案依製造第二級毒品罪嫌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

台中市刑大查獲在苗栗縣頭份市一處民宅有人在屋內種植大麻,一舉破獲大麻製毒工廠。(記者徐義雄傳真)

警方說,賴姓農夫受僱販毒集團於該處當農夫照料大麻,打造專屬的大麻培育室,從栽種幼苗、照料到開出大麻花、結成種子,栽種技術一流,該農夫僅領取微薄費用,二十四小時替人種植大麻,現面對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後悔莫及。

大麻在我國為第二級毒品,外觀呈狹掌型,葉瓣數為奇數,葉緣成鋸齒狀,大麻為迷幻劑,吸食後會產生心跳加快、妄想、幻覺等現象。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表示,警方針對大麻、新興毒品及其他毒品加強查緝,並向上溯源偵破幕後集團及製毒工廠,瓦解不法集團。提醒民眾,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四條規定,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