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傘嬰兒車列應回收資源

南市環保局公告雨傘、嬰兒車為應回收項目,民眾可交由資源回收車處理。(環保局提供)

記者陳銀全∕台南報導

南市資源回收項目再增加雨傘、嬰兒車。環保局建議民眾,不堪使用的傘、嬰兒車,可先簡易拆除分類再送交資源回收,未來不能直接丟至垃圾車。

環保局指出,雨傘由金屬傘骨、塑膠傘布、木材或塑膠握把組成,很多民眾不清楚,雨傘究竟需不需要回收;至於由多種材質製成的嬰兒車,民眾也有相同困擾。

環保局表示,環保署公告應回收項目裡並無雨傘、嬰兒車,但南市環保局已領先環保署,於一一0年公告為應回收項目。

環保局建議,民眾回收雨傘、嬰兒車前,可先做簡易拆解、分類,再交由資源回收車。拆除傘骨的傘布,民眾不妨嘗試將其製成輕便型的環保購物袋,延長傘布使用壽命。

市長黃偉哲表示,環保局持續增訂南市公告應回收項目,請民眾將可回收的廢棄物妥善回收,減少垃圾焚化量,各種資源物都可交由各區清潔隊或回收點回收,資源永續利用、愛地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