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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警偵破「紓困4.0駕駛人薪資補貼」詐領案
記者蔣謙正/高雄報導
高雄市刑警大隊偵查第二隊於接獲高雄地檢署發交指揮書,請該大隊協助調查高雄市某租賃車行涉嫌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流行期間,以人頭戶假裝旗下員工之方式,向監理機關詐領紓困4.0駕駛人薪資補貼案,全案據以偵辦。
依據「交通部公路總局協助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遊覽車、計程車客運業及小客車租賃業駕駛人薪資補貼要點」,於去年5月至7月期間,生計受影響之職業駕駛人得透過公司行號申請每人新臺幣3萬元之薪資補貼,然案經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市區監理所比對察覺有異,檢附資料向高雄地檢署申告,復經警方調閱相關資料及通知申請補助司機到場釐清案情,發現該租賃車行顏姓負責人涉嫌以偽造員工在職及薪資證明,向監理機關申請70餘筆薪資補貼,總金額高達新臺幣200多萬元,警方乃持高雄地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顏嫌住家及公司搜索,查扣桌上型電腦主機、筆記型電腦、涉案手機等證物,詢後依違反刑法詐欺罪及偽造文書罪等案送高雄地檢署偵辦,案經檢察官訊問後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雖認顏嫌犯罪嫌疑重大,惟無羈押之必要,裁定以新臺幣10萬元交保。
警方強調,紓困方案係為了使原有工作,因疫情生計受影響之人提供的救助方案,若業者利用其僥倖心態濫用申請補助資源,將排擠真正需要補助者之資源,呼籲民眾切勿貪圖不法利益協助冒領相關政府補助,此舉不僅造成國家財政成本增加,也可能成為刑法詐欺罪之幫助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