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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措施維持現制至4月30日 特種行業從業人員每週快篩一次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本土疫情延燒,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8日表示,防疫措施自4月1日至30日維持現制,並強化八大行業特定娛樂場所防疫作為,口罩禁令也不鬆綁。
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考量國際疫情仍然嚴峻,且境外移入病例數持續增加,而本土疫情新增數起不同場域且感染源待釐清之群聚事件,顯示社區傳播風險上升,為兼顧與維持國內防疫量能、社會經濟活動及有效控管風險,經綜合評估疫情情勢,宣布今年4月1日至4月30日,將強化特定娛樂場所防疫作為,並維持現行口罩等防疫措施。
陳時中表示,現行戴口罩規定維持不變,包括外出、唱歌時應全程增口罩,但有飲食需求得免戴口罩,其他得免戴口罩場合如運動、拍照、開車、播報、致詞演講、表演、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工作、於山林(含森林遊樂區)或海濱活動,及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惟仍應隨身帶口罩備用。
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含交通運輸)應嚴格遵守:實聯制、量體溫、加強環境清消、員工健康管理、確診事件即時應變。
賣場、超市、市場:依營業場所/公共場域防疫措施,不另要求人流管制;開放試吃。
高鐵、台鐵、公路客運、船舶(固定餐飲區除外)、國內航班:於運具內(車廂、船舶、航空器)開放飲食。
餐飲場所嚴格落實實聯制、量體溫、提供洗手設備及消毒用品;宴席不得逐桌敬酒敬茶。違反上述實聯制等措施者依法裁處並限期改善,未完成改善者,不得提供內用服務。
宗教場所、宗教集會活動:依內政部規定之防疫措施辦理。
此外,因應近期感染事件,強化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廊)、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及其他類似場所(特種咖啡茶室、夜店、舞場、三溫暖)等,特定娛樂場所之防治作為。
進出顧客應提供至少接種3劑疫苗證明,並落實實聯制,如有呼吸道症狀或出現發燒者,均不得進入。
同時,全國特定娛樂場所工作人員與從業人員(含流動工作人士)即日起至4月30日須每週進行1次快篩,陰性者始得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