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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驗國產及進口草莓 4件農藥殘留速下架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每年十一月至翌年四月是草莓季,中央近期發布多起邊境進口草莓農藥檢驗不符合規定訊息,台中市政府食安處啟動草莓稽查專案,至各大生鮮賣場、傳統市場、水果批發行等處抽驗及查核,抽驗國產及進口草莓二十件,其中四件日本進口草莓農藥殘留不符規定。
食安處長傅瓊慧表示,草莓稽查專案抽驗品項包含國產草莓十件與進口草莓十件(產地:日本九件、韓國一件)共二十件,進行農藥殘留三八一項檢驗,其中於西屯區百貨商場販售的「日本草莓」檢出賽安勃0.92 ppm (標準:不得檢出)、氟尼胺0.05 ppm (標準:0.01ppm),北區百貨商場內超市的「日本福岡草莓」檢出亞派占0.10 ppm (標準:不得檢出)、賜派滅0.04 ppm (標準:不得檢出)、賽果培0.07 ppm (標準:0.01ppm)。
南區大賣場的「日本草莓」檢出賽安勃0.18 ppm (標準:不得檢出)、氟尼胺0.16ppm (標準:0.01ppm),潭子區水果批發倉儲販售的「日本草莓」檢出氟尼胺0.14ppm (標準:0.01ppm),共四件日本進口草莓的農藥殘留檢驗結果皆與規定不符,通知業者下架產品且不得販售。
四件日本草莓中,有三件產地分別為福岡、長崎與奈良縣,已移請源頭業者所在地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調查處辦,另一件產地為日本佐賀縣的草莓,移請源頭業者所在地台北市政府衛生局辦理,如違規屬實將處六萬元以上兩億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