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因應預售屋管理新制去年七月起施行,為保障消費者權益,新北市地政局與內政部、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平交易委員會聯合辦理五十八場次的預售屋稽查,針對不動產開發業者或代銷業者的違規行為共裁罰四百五十一萬五千元,盼減少買賣房屋的爭議,維護預售屋市場交易秩序。
地政局表示,預售屋管理新制規定不動產開發業者或代銷業者應於銷售前完成預售屋及定型化契約備查,且案件成交簽約後三十天內應申報實價登錄,購屋預約單(俗稱紅單)及定型化契約也須符規定,否則將直接裁罰六萬至一百萬元不等。
地政局與其他相關單位聯合辦理的預售屋稽查五十八場,其中購屋預約單(紅單)內容有不利消費者裁罰二百五十五萬元、買賣定型化契約不符規定裁罰六十萬元、未完成備查即已廣告及銷售行為裁罰六萬元、代銷業者未辦理委託代銷契約備查裁罰十五萬元、實價登錄逾期申報裁罰十八萬元,樣品屋未申報使用許可裁罰九十七萬五千萬元。
另外預售屋新制施行迄今,於新北市銷售的預售屋建案,買賣定型化契約經地政局審視符合規定備查的共二百三十三件,均已公布於該局網站「新北市預售屋買賣契約查詢」專區;另近期發現送審的契約,仍有未符合內政部公告之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情形。
地政局強調,預售屋管理新制實施後,市場交易行為已有更嚴謹規範,呼籲不動產業者自律守法,並提醒民眾購買預售屋首要評估不動產個別條件及自身負擔能力,切勿受廣告、現場銷售熱潮、話術或坊間未經查證的資訊而誤導,購買前透過實價登錄查詢、上網確認代銷業者是否合法,簽約前更應該詳閱契約內容,並要求業者說明契約文字與內政部版本的差異,以保障自身權益,減少後續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