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陳建興∕台北報導
立法院院會二十六日上午進行檢察總長被提名人邢泰釗的人事同意權案投票,國民黨決定不為邢泰釗背書、黨團全數立委均未進場投票,邢泰釗仍獲得六十五票同意票,獲得同意出任檢察總長。
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江惠民任期將於五月七日屆滿,總統蔡英文依「法院組織法」第六十六條第二項規定,提名現任台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邢泰釗為檢察總長,咨請立院同意。
立法院院會昨午九時起,進行邢泰釗的人事同意權案投票,一百一十三席立委,共計六十五人領票,投票期間,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曾銘宗等人在黨團記者室召開記者會,表示不會進場投票、不為邢泰釗背書。
最後的開票結果,邢泰釗獲得六十五票的同意票,總得票數超過出席立委的半數。會議主席、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宣告,邢泰釗獲得出席立委過半數同意票,同意為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
國民黨團指出,邢泰釗在包括三中案、國安私菸案、全台大停電案等,因辦案政治正確而官運亨通,受到蔡英文總統大力提拔,在民進黨執政六年內職位三級跳,國民黨團無法接受有高度爭議性的檢察總長人事案行使同意權。
副書記長林思銘表示,檢察總長是檢察體系最高首長,事關檢察體系能否發揮查察弊案及維護司法正義的功能,但邢泰釗確實有政治立場偏頗而影響執法公正性的疑慮,誰能保證邢泰釗當上檢察總長之後會秉持公平與獨立的司法天秤辦案,黨團只能以行動堅決反對不適任的提名人選。
不過,國民黨團仍呼籲出任檢察總長的邢泰釗,對於偵查弊案、維護社會正義、提高全民對司法的信任,維持司法獨立性,不要有意識形態和黨派之分,務必說到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