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十二日上網公告酒駕累犯者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首波公告酒駕累犯名單有兩人,皆是一0九年期間第一次酒駕經裁決後,又於今年四月初第二次酒駕被警方攔下開單,符合酒駕新法十年內酒駕累犯須公告的規定。
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酒駕新法於今年三月三十一日起施行,針對屢次酒駕或拒測違規再犯者,自一0八年七月一日起算,於十年內第二次累犯,除了加重罰鍰、吊銷駕駛執照及道安講習等處分,公布酒駕累犯的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台中首波公告的酒駕累犯名單有兩位,其中一位於龍井區及烏日區違規酒駕被攔查;另一位是在北區及北屯區有違規酒駕情形,兩位都是累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