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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華工會陳情資方違法 新北勞工局依法處分
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美麗華高球場透過企業分割所衍生的爭議仍未結束,美麗華企業工會十八日上午再度到新北市府陳情,指控資方違法明確,侵害勞工權益的三項訴求;勞工局由組織科長李嘉錫出面回應,強調勞工局將待美麗華公司陳述意見後會依法處分。
美麗華工會陳情指出,美麗華公司今年三月前未依法提撥舊制退休金到杏中公司、杏美公司及美杏公司專戶,且「公司不准工會幹部申請會務假並註記曠職」、「公司未按時提撥舊制勞工退休金」及「工會變更登記為子公司企業工會」違法明確。
市府勞工局勞工組織科科長李嘉錫出面受理陳情,他回應指出,美麗華公司「否准會務假並註記曠職」部分,並註記工會幹部曠職,涉嫌違反《工會法》規定情節重大;而「未按時提撥舊制勞工退休準備金」部分,工會所提未依法於三月底補足差額,涉嫌違反《勞基法》,兩案都已函請美麗華公司依法陳述意見,待對方陳述意見後,均會依法處分。
至於「工會分立發給登記證書」部分,李嘉錫表示,由於美麗華企業工會議決分別成立杏美、美杏子公司企業工會一案,勞工局已於三月下旬函請勞動部釋示,經召開學者專家會議後,勞動部曾於四月上旬通函各地方政府有關「工會分立」之通案處理原則,惟未針對美麗華個案進行函釋。對於美麗華勞資爭議,勞工局不僅持續關注並積極透過各種管道介入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