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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車事故頻傳 花蓮縣警局強力取締
記者林有清/花蓮報導
花蓮縣自五月二十日迄今已發生三起大型車行駛禁行路段發生死亡交通事故,車種分別為貨運曳引車、砂石車及預拌混凝土車,皆因大型車未經許可行駛市區道路及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甚至闖紅燈等嚴重危險駕駛行為,嚴重影響其他用路人安全。
花蓮縣警察局為宣示防制大型車事故決心,指示各單位全面強力取締違規進入市區道路及禁行路段之大型車輛,務必遏止僥倖違規歪風。同時責由各分局主動派員訪視約制轄區內大型車、砂石車、預拌混凝土車業者,宣導務必行駛指定路線,若有行駛禁行路段需求應先申請通行證並遵守相關交通安全法規,共同負起道路交通安全責任,避免憾事發生。
縣警局指出,依據花蓮縣「總重十五噸以上(含)大貨車及聯結車行駛指定路線」規定︰各鄉鎮市區道路因路幅狹窄不適大型車行駛,故已公告禁止,除臺九線、臺十一線、臺十一丙線、花蓮市及吉安鄉中央路段全線及公告中列舉可行駛之路段可通行十五噸以上大型車外,餘均禁止通行,以維道路安全。
縣警局表示,今年一月迄今計取締十五噸以上大貨車未行駛指定路線違規一千六百七十四件,其中一至四月份取締一千三百零三件,月平均取締三百二十六件;五月二日發生第一起大型車事故後,迄今已取締三百七十一件,並將持續加強攔查取締大型車。
縣警局呼籲,大型車駕駛務必遵守行駛規定;警力有限,民力無窮,警察局鼓勵民眾若發現大型車行駛市區道路時,可撥打一一0通知警察機關派員攔查,經查若未經申請違規行駛者,警察局將依規定取締告發,共同維護行車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