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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十多年前未買票搭火車 以三千元彌補
記者吳東興/員林報導
一名年約四十歲的男子,二十日上午十點半許,進入員林火車站長林憲堂的辦公室,隨即拿出三千元,向站長表示,要補償十多年前數次沒買票就搭乘對號火車到中壢站的費用。
日前一名在三十多年前忘記買火車票就搭車的五十多歲女子,郵寄了一千元現金給員林火車站,希望補償以前虧欠的票價。昨日又有一位男子前來「補票」。該男子向站長林憲堂說,看到報紙報導後,回想他在十多年前也有類似沒買票的無知舉動,內心覺得很愧疚和難過,乃鼓起勇氣決定歸還積欠好久的車票錢。
王憲堂說,昨日上午十點半許,該男子向公司請了半天假,持三千元進入員林火車站,經總務人員引導至站長室,說明來意後,由總務將三千元收下,並開立收據給他。
林站長說,該男子告訴他,十多年前有數次搭對號火車到中壢站沒買票,十多年後看到報紙報導,回想多年前的往事,他覺得這種行為非常不好,為消除心裡愧疚,決定以三千元補償積欠的車票金額和利息,希望台鐵原諒他的無知行為。
對男子的悔改之心,林站長給予肯定,但呼籲大眾不可存有「僥倖」心裡。他強調,搭火車買票是天經地義之事,沒買票是錯誤行為,此風不可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