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帶毛孩跳海 獲救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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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飼主帶著跳海的紅貴賓,獲救後送動物醫療救治。(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一名謝姓女子帶著所飼養的紅貴賓犬跳海,消防救生人員獲報趕到時,目睹謝女將愛犬壓在水中試圖淹死,立即救起謝女及紅貴賓;紅貴賓生命危急,經送動物醫院急救才脫離險境。全案謝女涉嫌虐待動物,動保處將依《動保法》予處以一萬五千元罰鍰,並不得飼養該犬。

新北市動保處指出,金山警分局老梅派出所日前接獲通報,北海岸老梅附海邊一名女子攜帶紅貴賓跳海。救生人員趕至時看到該女將狗狗壓到水中試圖淹死,救生員立刻前去處理,該謝姓女子拉上岸時並無大礙。但溺水的狗狗救起時情況不佳,經過緊急救護並送動物醫院搶救,才恢復意識脫離險境。

謝女在警方詢問時供稱,受到神明旨意,才會帶著飼養的紅貴賓跳海輕生。

動保處表示,謝女因想不開欲尋短,帶著飼養的紅貴賓一起跳海,造成動物身體與心理嚴重傷害,依《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規定,使動物受傷害之加害人應儘速將動物送醫治療,動保處必要時得強制送動物就醫,動物加害人或飼主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並應負擔相關費用。

動保處指出,飼主虐待動物,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或至死亡的行為,將依法處一萬五千元以上、七萬五千元以下罰鍰,飼主也不得飼養該犬隻。(珍惜生命,請撥一九九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