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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婦女權益 國家人權委員會籲保障性別平權
記者郭國政/台北報導
國家人權委員會今(30)日舉行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第4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發表會。這是人權會成立以來,首次針對CEDAW國家報告提出的獨立評估意見,除了回應2009、2014、2018年CEDAW 3次國際審查委員會多次提及卻仍未改善的議題,以及2022年行政院第四次國家報告,並關注疫情下的婦女權利、性別暴力與司法救助權、家事移工權益、婦女工作與家庭生活平衡、身心障礙婦女、原住民族婦女等不利處境群體及雙性人、跨性別者與同志的權益。
人權會主任委員陳菊表示,我國近年來在婦女人權雖有相當程度進展,例如我國在2019年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國家,2020年女性國會議員突破4成,2022年6月正式實施《跟蹤騷擾防制法》,但4年來我國仍有未能落實CEDAW或未全面改善的情形,人權會的獨立評估意見就是要釐清政府落實CEDAW的困境所在與策進作為,希望有助國際審查委員更清楚掌握4年來,我國婦女權益與性別平等的發展現況。
陳菊同時指出,權利不會從天上掉下來,這些性別平等的里程碑,背後有許多民間力量和政府部門共同努力,透過婦女人權公約的定期報告審查制度,人權會將和各界一起發掘問題及尋求解決之道,並向國人及國際社會承諾,將永不放棄追求更加性別平等的社會,使臺灣成為有人權且溫暖的國家。
人權會為撰提獨立評估意見,負責督辦的紀惠容委員及高涌誠委員於2021年底開始,共計辦理2場專家諮詢會議、7場民間團體焦點座談、3場機關座談,並函請14個政府機關提供說明及統計資料,以瞭解婦女權益相關法律制度保障是否充足、政策執行有無缺失、各機關為落實CEDAW的作為與困難等,並參照監察院歷年婦女人權相關調查報告,及徵引政府機關的統計資料與相關性平指標,探討分析現階段CEDAW落實所面臨的困境及挑戰,報告聚焦6大重點議題,共提出36點評估意見及25項建議。
紀惠容委員說明CEDAW獨立評估意見,依CEDAW施行法的附帶決議,建議五院應成立監督機制;她指出,政府於疫情下採行的各樣因應措施,應具有性別敏感度,且應特別關注不利處境婦女的多重困境;在平衡婦女工作及家庭生活方面,建議政府應研議提高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所得替代率;對於未能受勞動基準法保障的家事移工,建議政府應依歷次國際審查委員結論性意見與建議,積極研議以法律保障家事移工的薪資、工時、休假等勞動條件。
高涌誠則表示,CEDAW獨立評估意見報告也對新興議題進行檢視。針對未經同意於網路散布成人性私密資料,建議立法院及行政院應加速完備法制,以逐步消除數位性別歧視及暴力;此外,對於兒童或心智障礙、女性移民移工等弱勢性侵被害人的訴訟權益,建議政府改善司法詢問員及通譯制度,尤其司法院應依歷次審查意見,加強配合政府對CEDAW公約的落實,並應完備蒐集相關統計及監測。
人權會強調,未來就CEDAW獨立評估意見的內容,規劃與政府機關、民間團體、利害關係人等進行協作及社會對話,透過對話協談機制,共同促進婦女權益,提升性別平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