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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吃店因酒錢買單引發肢體衝突3人傷 依社維法偵辦

張姓與林姓男子各自帶女友,雙方在店內因酒錢買單問題引發肢體衝突。(記者徐義雄攝)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張姓與林姓男子各自帶女友,前往中區一家小吃店吃飯飲酒,雙方在店內因酒錢買單問題引發肢體衝突,警方將受傷三人送醫,並依違反社維法偵辦。

市警局第一分局繼中派出所十三日晚間近九時許獲報指出,中區成功路某小吃店有打架案件,警方到場後已無發現肢體衝突狀況。

張男(五十三歲)帶林姓女友(五十六歲),與另一方林男(四十歲)帶林姓女友(四十歲),四人為朋友關係前往小吃店吃飯飲酒,雙方在店內因酒錢買單問題起口角,引發肢體衝突。

衝突過程造成林男、張男及林女(五十六歲)有輕微擦挫傷,警方協助送醫治療無大礙,雙方不提出告訴,全案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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