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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方支付平台淪詐團洗錢 逮6嫌
記者周閩生∕台北報導
莊姓犯嫌涉在四年前於高雄市成立三家合法的第三方支付公司,但卻是以合法掩護非法,暗中勾結詐欺集團將詐騙所得贓款存入該公司,再由詐欺集團以人頭公司與莊嫌旗下支付公司簽約,最後以提供「金融服務費」當幌子,將贓款洗白交還回詐團,刑事局循線追查後,日前逮捕莊嫌及成員六人,並查扣銀行存摺、新台幣、人民幣、日幣、手機、電腦等證物。
刑事局十九召開破案記者會,偵四大隊副大隊長李名盛表示,警方分析一六五反詐騙系統中假投資詐欺被害人相關資料後,研判在台有數家第三方支付公司涉嫌收受、移轉詐欺犯罪贓款,遂與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四隊、三民二分局、新興分局、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並報請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林恒翠指揮偵辦,
檢警方調查發現,五十歲的莊姓主嫌有詐欺前科在四年前,於高雄成立合法的第三方支付公司三家,但他卻在暗中與集團勾結,先由集團將騙得的現金存入莊嫌旗下的支付公司,然後詐欺集團再以人頭公司和支付公司簽約,再以人頭公司名義向支付公司索取金融服務費為理由,把原存入的贓款洗回人頭公司給詐欺集團。
檢警小組經蒐證完成,日見時機成熟,展開拘提搜索行動,在高雄逮捕莊嫌及成員共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