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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杯阿比9萬元 永和警鷹眼逮累犯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立法院已三讀通過「酒駕三法」,正式於今年3月31日公布實施,其中針對酒駕者35%以上均為自制能力低下之「累犯」,道交處罰條例及刑法均修正加重處罰酒駕累犯;而永和警分局21日在永和區環東、保生路口查獲劉姓民眾第2度酒後駕車,汽車駕照已經被吊扣仍硬要騎機車酒駕上路,當場依酒後駕車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永和警分局指出,當日警方執行日間取締酒駕勤務,於17時許發現劉姓駕駛騎乘機車行跡不穩,雖看到警察刻意故作鎮定,但仍被眼尖的交通分隊員警發現,經攔下檢測酒測值達0.37mg/L,警方查閱違規紀錄發現,劉某於109年才因酒駕被吊扣汽車駕照,仍不知警惕硬要酒駕,遂當場開罰扣車。
永和警分局提到,根據劉某供稱,他下午在中和工地只喝了2杯保力達B加啤酒,不知為何酒測值這麼高;警方對只喝2杯的說法存疑,但也表示,依新修正道交條例規定,累犯直接依最高額處罰,所以除了刑法公共危險罪的刑責外,劉某還要面對新台幣9萬元的違規罰緩,2杯阿比代價不小;而且劉某的汽、機車交通工具都因酒駕被查扣,以後恐要每天搭公車去上工了。
永和警分局表示,飲酒又會去碰車的人,很多都是自恃喝的量不多,自認意識還很清醒開車沒問題,才會鋌而走險;其實每個人因體質及代謝程度不同,對酒精耐受度亦不一,但就一般而言,體重50公斤的成人,喝下一瓶300cc,酒精濃度5%的啤酒,酒精濃度就可能會超過0.15mg/l的酒後駕車標準;換算起來等於酒精濃度23%的蔘茸藥酒62.2cc、10%的保力達B 150cc或是13.5%的紅酒111cc一杯下肚就會超標,也足以影響駕駛行為的穩定性,但飲酒者並不自覺。
永和警分局也提醒,警方除夜間路檢稽查外,都會派員機動於熱炒店、薑母鴨、KTV或卡拉OK等等易發生酒後駕車場所周邊注意有無喝了酒還要碰車的駕駛人重點攔查,日間也會在路口觀測有無宿醉或大白天就開喝的駕駛。永和警方統計,111年度迄今已取締酒後駕車近40件,再次提醒飲宴難免,但應善用「指定駕駛」、「代客叫計程車」及「代客開車」等措施,喝酒就不要再碰方向盤或機車手把,以免鑄下大錯悔不當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