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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進中撿拾物品 藍寶堅尼跑車衝撞民宅鐵門
記者陸瓊娟/橋頭報導
一輛由42歲楊姓所駕的藍寶堅尼跑車,26日凌晨3時42分許,在高雄市橋頭區橋南路上,衝撞民宅鐵門,岡山警察分局橋頭分駐所員警獲報到場查處時,楊男並未在現場等候,而是事發後隨即走進隔壁全家超商。楊男聲稱因撿拾物品不慎發生衝撞事故,但警方對楊男施予酒測,雖然酒測值為0.09mg/L未超標,但仍需處新臺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
岡山警察分局橋頭分駐所長丁木宏表示,26日凌晨3時42分許,楊姓所駕藍寶堅尼跑車在高雄市橋頭區橋南路上衝撞民宅鐵門,楊男聲稱因撿拾地上物品不慎撞上橋南路上的民宅,造成鐵門損壞但並未受傷;經對楊男施予酒測,雖然酒測值為0.09mg/L,但酒駕觀測紀錄表均檢測合格;全案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製單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