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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復合不成擄人 男3H內被捕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四十一歲張姓男子,因求復合不成,廿七日凌晨到三星鄉江姓前女友家中,藉故騙女友走出家外,持瓦斯槍將前女友押上車擄走,警方在三小時內逮捕張男送辦,法院裁定收押。
宜蘭三星警分局於廿七日凌晨二時五十分許獲報在三星鄉大埔中路有民眾糾紛,警方趕赴現場了解係江姓女被害人因遭前張姓男友求復合不成持槍擄走,警方立即組成專案小組調閱監視器及車辨系統,鎖定涉案人車並沿路追緝,於廿七日凌晨五時許,火速在冬山鄉香和路前後包抄攔車營救被害人。
警方並在現場起獲作案用瓦斯槍一把及吸食器一組,因被害人先前有聲請保護令在案,全案依妨害自由、毒品及《跟騷法》移送,宜蘭地方法院裁定羈押。
警方昨天表示,這也是自《跟騷法》上路以來,宜蘭縣第二件將加害人羈押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