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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護機構員工猥褻老人 社局開罰
記者陳銀全∕台南報導
南市一養護機構發生工作人員疑似猥褻住民案,市府社會局表示,經調查後,依法開罰該機構六萬元,並公告其名稱與負責人姓名等,目前全案已進入司法調查程序,並由檢察官指揮偵辦。
對於社會局裁罰,該養護機構院長表示,目前尚未接到公文,但因管理疏失,養護機構虛心接受主管機關懲處,並加強內部管理。當天掌握確實證據後該名工作人員即予以革職,後續靜待司法調查。
社會局指出,一養護機構日前有影片流出,影片中的行為人對住民有疑似性騷擾、性侵害或猥褻等不當對待行為,確為機構內之工作人員。當天即派員前往機構稽查,並啟動衛生局、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及警察局聯合調查程序,以釐清行為人身分及事發經過。
社會局表示,針對該機構因未能善盡督導管理員工依職權履行職責,致相關不當對待老人事件發生,對住民猥褻等不當行為的重大情事,足以影響服務對象身心健康,已逕依老人福利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裁處新台幣六萬元罰鍰並公告其名稱與負責人姓名,及限期於文到一個月內完成改善,並於十四日內提出改善計畫。
社會局說,除指派社工人員針對受害長者提供相關保護服務及身心治療等關懷支持服務外,並已令該機構針對相關涉案工作人員暫時停止職務及接受相關調查。市府絕對追查到底,並依法規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