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電動二輪車領牌推到點服務

台南監理站昨天到康騏電動車業有限公司辦理微型電動二輪車領牌到點服務。(台南監理站提供)

記者施春瑛∕台南報導

微型電動二輪車(原電動自行車)自十一月三十日起正式納管,比照汽機車須掛牌、投保強制責任險方得上路行駛。為因應新制上路,台南監理站針對轄區陸續受理領牌到點服務,台南地區各機關行號如可提供適當場地、時間,並集合三十輛待領牌微電車及備妥相關資料,就可預約申請到點領牌服務。

台南監理站表示,為宣導並服務廣大新領、換領牌照之微型電動二輪車持有民眾,自十二月起受理自然人、法人、公司、組織團體等申請陸續推出到點服務。

台南監理站進一步提醒民眾,新法施行前已經檢測及型式審驗合格,並黏貼審驗合格標章之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於兩年內依規定登記、領用、懸掛牌照,逾期未領用者,可處一千兩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並禁止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