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賄選 雲11人被訴當選無效

用鈔票選上不等於當選,雲檢提當選無效之訴共十件十一人。(記者陳正芬翻攝)

記者陳正芬、劉春生∕雲林報導

雲林地檢署八日針對麥寮、台西、北港三鄉鎮長當選人、議員當選人等共十件十一人,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雲林查賄團隊選前毫不懈怠,偵辦多起賄選案件,選後更積極就證據充足之案件提起公訴外,亦迅速對涉嫌賄選之當選者,包括麥寮、臺西、北港三鄉鎮長當選人、議員當選人等共十件十一人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從刑事、民事追究賄選之法律責任。

雲檢提當選無效之訴有一、麥寮鄉長蔡姓當選人現金賄選案。二、台西鄉長李姓當選人現金賄選案。三、北港鎮長蕭姓當選人禮品賄選案。四、雲林縣第六選區議員蕭姓當選人現金賄選案。五、麥寮鄉民代表第三選區代表許姓當選人現金賄選案。六、台西鄉民代表第三選區代表張姓當選人、五港村長凌姓當選人禮品賄選案。七、大埤鄉民代表王姓當選人現金賄選案件。八、東勢鄉民代表林姓當選人現金賄選案件。九、褒忠鄉民代表張姓當選人禮品賄選案。十、水林鄉萬興村長柳姓當選人現金賄選案。

雲檢除上述案件外,也將儘速審查其他案件是否符合當選無效之訴的要件,並於法定期限內依法向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此外,對於將舉行之議會正、副議長、鄉(鎮、市)民代表會正、副主席選舉,該署已組成專責查賄小組,全力積極查察賄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