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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縣賄選案 二人被提當選無效
記者鄭錦晴∕台東報導
台東地檢署偵辦五合一賄選案,首波有二人被依違反選罷法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分別是鹿野及池上鄉民代表當選人,其中一人收押中。
首波被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的是鹿野鄉平地原住民鄉民代表陽姓當選人、及池上鄉鄉民代表江姓當選人。陽姓當選人的廖姓樁腳涉嫌交付一萬二千元現金給陳姓樁腳,以每票二千元向選民買票;檢察官將陽提起公訴,並提當選無效之訴。
池上鄉江姓鄉民代表當選人和鍾姓樁腳以每票二千元向三名選民賄選,檢方偵辦時有選民坦承收到賄款,江是現任代表會主席,遭法院收押。檢方將江提起公訴,並提當選無效之訴。
據了解,台東地檢署這次五合一選舉共偵辦三三九件選舉賄選案,羈押禁見八人,起訴六人,交保三十九人;涉案樣態包括現金買票、贈送禮品及物資、幽靈人口及發放餐券等,其中現金買票為最大宗。
檢方除在法定期限內持續審查其他案件,另對將舉行的縣議會正、副議長及鄉鎮市民代表會正、副主席選舉,已組成專責小組,全力積極查察賄選,以維選舉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