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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小菲提債務人異議之訴開庭 反擊大S控未付生活費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藝人徐熙媛大S離婚後,不滿今年3月起未再收到前夫汪小菲的生活費,向法院聲請提起強制執行汪小菲財產750萬元獲准,汪小菲則對大S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台北法院19日首度開庭,兩造均委由律師出庭辯護,全案採不公開審理。
北院19日上午10時許針對「債務人異議」之訴開庭,庭訊約近1小時結束,雙方律師面對記者詢問案情,僅表示謝謝關心,其都不願多談。
大S不滿汪小菲從今年3月起,未依離婚協議支付生活費,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他名下750萬元財產,北院日前核發扣押令命。汪小菲不服,向法院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
北院指出,汪小菲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聲請在案件訴訟終結前,先裁定停止執行他的財產,符合強制執行法規定,應予准許。審酌大S對汪小菲聲請執行的金額為750萬元,且屬可上訴到最高法院的案件。
北院審酌,案件若經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最高法院共3個審級審理,通常會耗費52個月,導致大S可能受有162萬多元的損害,因此裁定汪小菲須提供165萬元作為擔保金,以裁定停止執行,汪已繳交擔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