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銀全∕台南報導
網路日前po出有一輛自小客,右後車門未關,就行駛在安南區海佃路上,影響行車,警三分局表示,經通知駕駛到案說明表示,係因修理腳踏車,將腳踏車塞進自小客車後座,導致車後門無法關閉行駛於道路上,確有違規行為,警三分局除予以告誡外,也依法開單告發。
警三分局表示,獲悉後,即通知駕駛到案說明,雖然駕駛說明原因,但確有違規行為,因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卅條第一項第七款「載運貨物不穩妥,行駛時顯有危險」掣單舉發,裁罰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
警三分局呼籲,駕駛車輛時除隨時注意天候及路況,另於行駛車輛前要檢查載運貨物是否確實固定、車門是否關閉,避免貨物或其他物品有滲漏、飛散、脫落、掉落的情形,違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最高可處新台幣一萬八千元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