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Skip to sidebar Skip to footer

交通事故當事人申請電子郵件寄送事故資料 高市警交大併案宣導交通文宣

交通事故當事人申請電子郵件寄送事故資料,高市警交大併案宣導交通文宣。(記者蔣謙正翻攝)

記者蔣謙正/高雄報導

依高雄市警察局交通大隊分析,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主要原因,多為「未注意車前狀態」、「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及「未依規定讓車」,顯示用路人除可能係分心或未掌握安全距離之情形外,不清楚如何讓車亦為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為了進一步宣導交通安全相關資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自111年6月起,辦理電郵寄送交通事故資料一併提供宣導文宣,只要是申請警察局電子郵件寄送事故現場圖、現場照片等資料的申請人,亦會於收到事故資料時同步收到宣導文宣。

交通大隊表示,交通宣導與教育,讓民眾有正確的道路使用觀念,是能從根本改善交通行為的方式。而交通事故當事人會申請事故資料,多為了解事故肇責以進行後續理賠或和解,正是對交通規則了解意願最高的時期,因此透過此宣導方式,讓發生事故之當事人,在了解自身事故相關資訊及肇因的同時,接收相關之安全資訊,提升宣導效果。自系統啟用迄今,約寄送2000人次之宣導資料,期能透過持續主動推播交通資訊,提升民眾對正確用路之觀念與認知。

Show CommentsClose Comments

Leave a comment

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