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每年二月第三週的星期六為「世界穿山甲日」,新北市府動保處表示,穿山甲主要棲息在海拔一千公尺以下的淺山地區,民眾進出山區,或許有機會邂逅牠們外出覓,為維護生態請務必遵守「不干擾、不接觸、不餵食」三不原則,勿獵捕穿山甲;盜獵穿山甲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最高可處五年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罰金。
新北動保處指出,統計去年新北市轄穿山甲救援五十件,主要分布新店十五件,三峽九件,土城四件;汐止、金山各三件;淡水、石碇、石門、林口及中和各二件;樹林、鶯歌、三芝、雙溪、坪林及五股各一件。
動保處表示,其中十三件為傷、病或幼獸,由於穿山甲以螞蟻或白蟻為主食,食物來源特殊,蟻窩不易取得,委請台北市立動物園收容安置,在動物園照護人員悉心照顧下,目前皆已康復長大先後帶回棲地野放。
台灣穿山甲為二級保育類,屬於中華穿山甲的分支,是台灣特有亞種,且野生動物無法飼養,請遠觀勿獵捕;穿山甲是無齒生物,牠的舌頭比身體還長,胃裡有幾顆小石頭,用來磨碎吃進的昆蟲。牠四肢粗短,有銳利的鉤爪用以刨土挖洞,棲息在淺山地區,晝伏夜出屬夜行性哺乳動物,吃各種昆蟲,一年可吃七千萬隻白蟻,靠吃就能做到蟲害控制;除腹部外,通身遍布瓦狀角質鱗片,遇危險時會將身體蜷縮成球狀,依靠背部的鱗片保護腹部。
動保處表示,民眾野外遇見穿山甲,務必遵守「不干擾、不接觸、不餵食」三不原則,盜獵穿山甲將依野保法規定,最高可處五年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罰金,請民眾確實遵循,避免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