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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設置托兒服務 高市勞工局與企業聯手推廣

高雄市勞工局長鼓勵職場設置托兒服務,以座談會方式分享。(記者陳雯萍攝)
 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
 為營造友善的職場環境,高雄市政府勞工局昨天邀請高雄市私立長庚幼兒園園長陳美秀,分別「事業單位辦理哺(集)乳室與托兒服務經驗」,勞工局也呼籲更多的業者應提供勞工友善托兒設施及措施,讓勞工可以兼顧工作又可以解決育兒的問題。
性別工作平等法於一0五年五月日修正公布,其中第二十三條規定擴大適用範圍,凡僱用受僱者一百人以上的雇主,應提供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措施。為配合法令修正,高雄市政府更於一0六年二月日修正「高雄市雇主提供哺集乳室托兒設施及措施補助辦法」,放寬托兒措施補助範圍,亦將雇主設置哺(集)乳室納入補助項目,最高補助一萬元。
勞工局長王秋冬表示,一0八年高雄市共有二十一家業者獲得托兒措施及設置哺乳室補助,補助總金額約近七十二萬元。
勞動部與衛福部、教育部共同研修相關托育規範,新增「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及「社區公共托育家園」職場新型態托育模式,並修正「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將前開新托育模式納入補助範圍,高雄市勞工局也刻正辦理修正相關補助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