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翔/高雄報導
高雄鼓山分局龍華派出所巡邏員警行經鼓山區南屏路與明華路口時,見兩名男子一直在附近徘徊,其中一人還戴著安全帽,便趨前關心詢問是否需要協助,員警見二男有喝酒,細心提醒不要酒後騎車。十分鐘後員警再度行經該路口時,卻發現剛剛勸導的男子竟然騎機車上路,經員警實施酒測,酒測值達0.24毫克,依法開出酒駕罰單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
經了解,蘇姓男子(51歲)自104年起已經有三次酒後駕車紀錄,26日清晨5點再被員警查獲已是第四度酒駕。蘇男當天與友人一同在鼓山區飲酒,徹夜聊到清晨才盡興離開,與友人一路邊走邊聊、相談甚歡,員警見二人徘徊許久,便上前關心是否需要協助,蘇男表示兩人剛結束飲酒準備返家,員警見蘇男戴著安全帽,善意提醒注意安全、切勿酒後駕車。
沒想到在員警與友人雙雙離開後,蘇男竟又心存僥倖獨自騎車上路,結果才騎了兩百公尺,就巧遇巡邏員警,再度遭查獲酒後駕車,蘇男得知自己將面對高額罰鍰及代保管車輛,只能無奈向員警表示懊悔,最後警方也再次勸告蘇男,千萬不要再酒駕了。
鼓山警分局長陳奕良呼籲,為保障民眾交通安全,警方取締酒駕絕無假期,呼籲駕駛人切勿酒後駕車,如有飲酒應搭乘計程車、大眾運輸交通工具、指定駕駛或請親友接送,避免發生危險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