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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警強力取締行人違規及車輛不停讓行人 重塑人本交通守護安全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近期各地接連發生汽機車未停讓行人,釀成傷亡事故意外,甚且被外媒評論為行人地獄。為降低行人事故發生,促使駕駛人確實暫停禮讓行人先行通過斑馬線,交通部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自今年3月31日起提高對於車輛未停讓行人的罰責,大小型車於行人穿越道不暫停禮讓行人先通過,最高可處罰新臺幣7,200元。
中和警分局表示,將貫徹配合執三市警局行人路權大執法專案,加強取締車輛不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行人違規等重點違規項目,以維護本轄行人及弱勢用路人安全;經統計至112年3月止,舉發車輛不停讓行人計780件,舉發行人違規894件,相較於去年同期,舉發以上兩項違規共增加352件。另分析執法成效,今年迄今,中和區行人事故共較去年同期共減少63件(-45.9%),顯見執法對事故防制具相當成效,中和警將持續維持執法強度,以共同守護市民朋友交通安全。
中和警分局長陳忠龍呼籲,行人欲通過路口時,應注意前方及左右交通狀況,遵守交通規則,不可違反號誌管制任意穿越,且應行走於人行道或行人穿越道;駕駛人駕駛車輛行經路口應謹記「車輛慢看停、行人停看聽」,停讓行人優先通行,共同落實交通安全,有效防止交通事故,重塑新北市的人本交通,建構友善、安全、以人為本的道路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