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廿五日上午七時許,永康區大灣路某出租套房傳出火警,該套房有許多學生承租,住戶中十人於發現起火立即逃生,另有八人後在消防人員協助下離開火場,無受困受傷情形。未料本案疑似不是意外,警方後續查獲租客陳男涉嫌縱火,同日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廿五日上午七時許,永康區大灣路某出租套房竄出濃煙,南市警消獲報立即到場,經疏散十八名住戶後,發現起火點位於一樓套房內,立即佈下水線灌救火勢於十多分內迅速撲滅,經調查發現房內燒雜物約廿平方公尺,初步檢視未發現電器或線路走火跡證,後續也將進一步調查釐清起火原因。
火警發生期間,永康分局大灣所警方接獲民眾通報,稱一名男子於火場周邊附近路面倒臥,警方前往協助發現卅多歲的陳男為起火套房租客,且就承租於一樓起火戶中,進一步調閱出入監視器,發現陳男進出套房時間與火災發生時間重疊,對此陳男坦承是自己在房內點燃沙拉油導致,然而陳無法正常交流對談,疑有精神狀況,所言是否屬實將待消防局調查結果出爐確認釐清。
警消調閱監視器發現本案火警於短時間內猛烈燃燒,不似一般住宅常見走火意外、確有蹊蹺,永康分局警方同日訊後也將陳依公共危險罪嫌法辦,而起火處所為有人居住住宅,陳是否蓄意縱火將影響刑度,幸起火時間發生在上午,未釀成人員傷亡可謂萬幸。
南市消防局調查,發現該出租套房屬學生寄宿舍,卻未設置住警器,後續已依消防法開具限期改善知單,為改善轄內學區附近寄宿舍安全,即日起清查學校附近學生寄宿舍,針對未設置住警器及滅火設備、電器過多負載使用、堆積雜物妨礙逃生路線等違規加強監管,,維護學生居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