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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致中遭判刑一年定讞 高市議會:收到政院解除職權函後依法辦理
記者吳文欽╱高雄報導
高雄市議員陳致中遭判刑一年定讞,高雄市議會指出,議會將俟行政院解除陳議員職權函到會後,依法辦理。
陳致中議員因案判刑定讞,議會指出,依據地方制度法第七十九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陳議員因未受緩刑宣告、未執行易科罰金或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依法行政院將解除議員職權。
高雄市議會表示,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七十四條第二項規定,陳議員案判決未宣告「褫奪公權」,其解職後所遺缺額,並無遞補問題。
陳致中隨後在臉書發文表示,人生有晴天也有暴風,打斷手骨顛倒勇。無論這條路再怎麼辛苦、再多的磨難,我們都會勇敢走下去!他最難過的是受到鄉親的託付,但地方的建設、鄉親的需求還未完全達成!
陳致中謝謝大家的關心,也請大家放心,他永遠跟基層鄉親朋友站在一起,為高雄打拚、為台灣奮戰的心永遠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