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Skip to sidebar Skip to footer

基隆警方五月開始查報有牌廢棄車輛

基隆警方五月開始專案查報有牌廢棄車輛,呼籲車主儘快移車。(記者張上耕翻攝)

記者張上耕/基隆報導

基隆警方五月開始,以專案查報有牌廢棄車輛,呼籲車主儘速處置。民眾有時在街道或公共區域,常發現有髒污、銹蝕、破損的汽、機車遭棄置,不僅影響市容觀瞻,同時影響民眾的用路安全及停車權益。

基市警局為提升有牌廢棄車輛清理成效,將在五月一日到三十一日執行為期一個月的專案工作,加強清查佔用道路的有牌廢棄車輛,同時通報環保局儘速清除。

市警局表示,對無法使用的車輛,車主應到監理單位繳銷車牌辦理報廢,並撥打環保署資源回收免付費專線0800-085717,查詢登記受補貼的合法廢車回收商,自行與回收商約定拖載時間及地點進行廢車輛回收,切勿隨意棄置,如有佔用道路或公共區域情形。

市警局或環保局將張貼清理通知書在車體明顯處,經張貼日開始七天內仍未清理者,由環保局先行移置到指定場所存放,車輛移置所產生的移置費用,將由車主自行負擔。

為營造美麗城市風貌及優質交通環境,呼籲有將待報廢車輛停放道路的車主儘速處置,歡迎市民舉報佔用道路或公共區域的廢棄車輛,通知轄區警察分局(有牌廢棄車)或環保局(無牌廢棄車)派員查處,可撥打基隆市政府1999市民熱線,由專人協助轉報權責單位處理。

Show CommentsClose Comments

Leave a comment

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