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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警力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等4大重點違規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中和警分局配合警政署路口安全大執法專案,針對轄區行人高密集穿越路口,加強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及「取締道路障礙」等4大重點違規項目,以維護轄區行人及弱勢用路人安全。
中和警分局指出,經統計自今(112)年4月止,舉發車輛不停讓行人計1,099件,相較於去年同期,舉發共增加622件。另分析執法成效,今(112)年迄今,中和區行人事故共較去年同期共減少52件(-32%),顯見執法對事故防制具相當成效,中和警將持續維持執法強度,以共同守護市民朋友交通安全。
中和警分局提醒,自今(112)年3月31日起提高對於車輛未停讓行人的罰責,大小型車於行人穿越道不暫停禮讓行人先通過,最高可處罰新臺幣7,200元。經統計於5月1日專案大執法首日,警方針對汽機車未停讓行人、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等重點違規項目共計舉發61件,依法定罰鍰最高金額,共祭出超過新臺幣6萬元。中和分局將持續維持執法強度,以維護轄內交通安全。
中和分局長陳忠龍呼籲,行人欲通過路口時,應注意前方及左右交通狀況,遵守交通規則,不可違反號誌管制任意穿越,且應行走於人行道或行人穿越道;駕駛人駕駛車輛行經路口應謹記「車輛慢看停、行人停看聽」,停讓行人優先通行,共同落實交通安全,另執法取締交通違規並非目的而是為了保護行人安全,仍請汽機車行經路口停讓行人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