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定9大掌理事項 設4署1院年底掛牌 環團認水土林治理仍未納入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立法院會九日三讀通過環境部組織法,將環保署升格環境部,並明定九大掌理事項,包括環境影響評估、空氣品質及水體品質保護等,並設立氣候變遷署等四個次級機關。
立法院會三讀通過的環境部組織法,環境部下屬機關設有四署一院,以提升環境治理效能,並處理氣候變遷等相關政策,力拚今年底正式掛牌。
環境部主掌業務包括環境政策、制度的綜合規劃、法規研擬、推動及督導;環境檢驗測定;空氣品質保護、空氣汙染防制;水體品質保護、飲用水水質管理;環境品質監測與預報的政策規劃、整合、推動、執行及督導等。
不過,地球公民基金會發聲明重申,環保署直接升格為環境部,無視過去民間長期倡議將自然資源水土林治理放在同一個機關來做整合的訴求,造成水土林的治理仍然分散在各個部會。
聲明指出,當全球都在面對愈來愈極端氣候的應對與調適,各種公共工程(例如河溪整治)與環境保護的衝突、再生能源與生態保育、農漁林產業發展衝突等重大課題,政府必須面對要由哪個機關來主責協調、繼續用既有的行政院會、聯席會報、政務委員、各個部會各行其事等現況,能怎麼突破。
另,當環境部只管汙染防治與碳排放,台灣的自然資源治理課題,要如何符合當代需求,政府要給人民一個答案。
聲明中以生態保育面向為例,目前最高的保育主管機關是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未來是農業部下的林業暨自然保育署,執行保育業務的是其中的保育組,屬於四級機關,執行全台保育業務。但屬於台灣目前最嚴格的生態保育區域-國家公園,則放在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這樣的組織安排,無論在單位層級、資源與人力上都顯然不符合比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