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為了洗刷台灣「行人地獄」惡名,台中市警局從一日起展開為期十四天的專案勤務,每週五、六在全市十五個分局易肇事、違規路口加強取締「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行為,共取締九千九百一十件,其中以大里區國光路沿線的一千二百八十五件為最多,另外還有東海大學及嶺東科大周邊路段,也在前三之列,市警局提醒民眾,遵守交通規則,還給行人路權。
台中市警察局配合警政署「全國同步擴大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執法專案勤務」,自五月一日起規劃執法專案勤務,並於每週五、週六同步在各分局轄區易肇事路口及易違規路口,規劃警力強力執法,目標以改善行人安全、提升行人用路環境為主,希望能擺脫行人地獄的惡名。
台中市交通大隊昨日公布取締結果,十四天一共取締一萬一千三百八十件,其中以「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取締九千九百一十件最多。
警方分析,較易發生「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的前三大路段,依序為大里區國光路沿線(中興大學附近)一千二百八十五件、西屯區台灣大道四段沿線(東海大學附近)七百七十七件、南屯區永春南路沿線(嶺東科技大學附近)五百三十三件。
警方說,在人行道違規停車可開罰三百元到六百元,其中機車五百元起、汽車罰六百元;致人受傷吊扣駕駛執照一年,致人重傷或死亡,吊銷駕駛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