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胎大王骨灰罈遭盜 前員工勒贖6000萬判3年8月

正新輪胎創辦人羅結骨灰罈遭曾任職18年的凃姓前員工(前)與一名張姓男子盜取,並向家屬勒贖六千萬元。彰化地院日前判處凃男、張男有期徒刑三年八月。圖為凃男落網畫面。 (民眾提供,中央社)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正新輪胎創辦人羅結一0八年三月過世後,骨灰罈放在家族墓園,竟遭凃姓前員工結夥前往盜取,向家屬勒贖六千萬元,遭法院判刑三年八月。

羅結火葬後骨灰罈安葬在家族墓園,曾任職正新輪胎十八年的凃姓男子因職務知悉位置,加上欠債約二百七十萬元,夥同張姓男子於二月八日晚間駕車前往墓園破壞鐵窗、水泥牆面後,挖出羅結骨灰罈後由凃男保管,眾人再向羅結家屬勒贖。

張男返回位於彰化縣員林市租屋處後,友人林男來訪聊天時,林男得知張男欲向羅結次子羅才仁夫妻勒贖財物,林男因缺錢花用也加入這件勒贖計畫,張男即指示林男於二月九、十日打電話給家屬稱「我有你爸的東西,向你求財三千萬元,不然就毀掉或向報社公開」等言語。

後來,林男發現張男竟是用骨灰恐嚇取財就離開。張男又傳送骨灰罈照片並恐嚇家屬稱只求財,東西一定歸還、最好不要報警、準備六千萬元等言語。警方獲報後於二月十五、十七日陸續拘提凃男、張男、林男到案,錢財未得手。

檢方偵查起訴,凃男、張男、林男坦承犯行,彰化地院依侵害墳墓屍體罪各判處凃男、張男有期徒刑三年八月,未參與盜墓的林男則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刑七月,未扣案行動電話一支沒收,全案可上訴;羅結骨灰罈由家屬領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