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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轉彎未注意致擦撞行人 警到場救護依規定開罰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林口區中山路與竹林路口5日早上8時許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部遊覽車左轉彎時因未禮讓行人,撞上正在過馬路的清潔人員,警消獲報後立即趕往現場。
林口警分局指出,經悉,遊覽車駕駛(李男、61年次)行駛竹林路要左轉中山路時,未依規定停等、禮讓行人,導致正在過馬路的清潔人員(許女、80年次)遭撞,警消到場後立即協助送醫,並於現場管制疏導交通,所幸許女意識清楚,經治療後已無大礙,遊覽車駕駛經檢測無酒駕情事,但未禮讓行人致人受傷,警方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開罰,處新台幣72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
林口警分局呼籲,駕駛人應遵守「路口慢看停」觀念:「慢」接近路口,減慢速度;「看」隨時擺頭察看左右後方有無人車;「停」暫停讓行人穿越道的行人優先通行,確實尊重行人合法路權,以維護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