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委員陳師孟預訂明年一月十六日,約詢判決馬前總統洩密案無罪的台北地院法官唐玥,此舉引爆司法界強烈反彈,不僅各法官、檢察官協會抨擊陳師孟濫權,司法院也嚴正強調陳師孟逾越監察權分際。蔡英文總統就任以來,不但蔡系監委迭遭質疑干預司法,蔡總統本人也儼然無視司法獨立之重要性。蔡英文縱容陳師孟,再次印證政治干預司法已成蔡政府的常態!
法治是支撐民主政治的關鍵力量之一,而司法獨立又是確保法治公平運作的關鍵力量之一;亦即,司法機關及法官均應進行獨立審判,不受到包括政治力在內的外力干預,司法的公正性才能得到保障。一旦民主國家的司法獨立受到政治力的破壞,其民主程度即遭到侵蝕。
中華民國為保障司法獨立,於憲法第八十條規定「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憲法第八十一條還規定「法官為終身職,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非依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再者,司法獨立不僅包括司法官獨立審判,司法權也必須獨立於行政權、立法權之外。
馬前總統涉嫌洩密案,在唐玥宣判馬無罪之後,陳師孟即指摘唐玥的法律見解錯誤、枉法裁判,他手握彈劾權,預告將待馬前總統涉洩密案確定後,對唐玥進行彈劾,當時陳師孟的作法即已引起非議。此次陳師孟約詢唐玥,其調查目的更是「法官辦案濫用自由心證」,這更激起司法界的公憤!
監委是否可以調查司法權?一般而言,倘若法官涉及違法、濫權、失職,監委自可進行調查、處分。十一月十四日,監察院針對最高法院分案不公,要求司法院督促改善;此案即屬監委針對司法機關進行調查、處分,而且並未引發爭議。
但是,根據司法院釋字第三二五號解釋:就司法機關審理案件所表示之法律見解,監察院對之行使調查權,應予限制;由此來看,陳師孟針對唐玥的自由心證、法律見解進行調查,即有違憲疑慮!
因此,在檢察官協會的聲明中,指控陳師孟「已不當干涉司法審判及偵查權之自主獨立,紊亂憲政體制」;法官協會的聲明,指控陳師孟「為政治力介入司法大開方便之門」;檢察官改革團體劍青檢改的聲明,指控陳師孟「違背憲法分際、恫嚇干預司法」。儘管司法院的聲明姍姍來遲,但也可看到司法院「呼籲監察委員行使監察權應謹守權力分立原則,尊重司法權之核心權力領域」。
這些聲明共同指向陳師孟以政治力干預司法,但在蔡總統治下,政治干預司法的案例又豈僅出自陳師孟!今年五月,蔡系監委高涌誠、蔡崇義認定彰化地檢署前檢察官陳隆翔,在某案的判決「認事用法」上有明顯重大違誤,因此對陳隆翔提出彈劾,劍青檢改即呼籲蔡總統「勿再縱容特定民團濫用監察院干涉司法」。甚至,蔡總統就任後,針對前交通部長郭瑤琪涉貪遭判八年徒刑,表示郭「遭遇不公的審判入刑」。這些不是政治干預司法,什麼才是政治干預司法?
蔡總統就任後自詡推動司改,但她在司改國是會議中要求與會委員一再表決,直到她想要的提案表決通過為止;司法院於今年七月公布的民調,僅兩成七的民眾對於政府當前之司法改革成效表示滿意;甚至,根據世界經濟論壇(WEF)去年公布的調查,台灣的司法獨立還落後於中國大陸。蔡總統口口聲聲說要維護台灣的民主價值,但她的做法卻顯然背道而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