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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學子返鄉 租屋用電更謹慎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莘莘學子引頸期盼的暑日假期終於到來,特別是大專院校學生,多數規劃出遊或返鄉陪伴家人,而平時的租屋處可能就暫時無人居住,因此新北市消防局也針對學生對象加強宣導工作,提醒留意居住處所內的電器設備、電線插頭及充電器是否拔除,避免祝融意外發生。
新北市消防局還提醒,大學新生在尋覓租賃處所時更需留意室內是否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滅火器、標示燈及緊急照明燈,租客有權要求房東設置或向消防單位舉報。而熱水器的選擇以電熱水器為佳,若是燃氣型熱水器則需注意安裝位置是否通風,以避免一氧化碳中毒。
消防局第一救災救護大隊長羅凱文表示,多數學生離鄉背井就讀或打工,應慎選良好的租屋環境,校方也應重視租屋知識宣導,有好的觀念才知自身權益,要求房東改善租屋安全或向消防單位舉報。而新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已於去(111)年7月1日公告施行,明訂下列之場所需強制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一、供人留宿或居住之違章建築。二、供人留宿或居住之租賃住場所。三、曾發生火警紀錄之建築物,且經本局開立行政指導單要求需安裝住警器者。特別是違章加蓋及租賃住所之屋主或房東需依規定在室內之廚房、寢室及走道全面安裝住警器。經查未安裝且經限期改善仍未改善者,將處6千至3萬元罰鍰。希望藉由法規推行,加深市民預防火災觀念,以有效減少住宅火災傷亡及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