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上半年取締247件 蘆洲警抓酒駕罰金逾2200萬

員警發現越南籍黃姓男子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行進間搖晃不穩,上前攔查即並對黃男實施酒測。(蘆洲警分局提供)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新北市蘆洲警分局成州所員警於9日21時許行經五股區御成路時,發現越南籍黃姓男子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行進間搖晃不穩,上前攔查即聞到其身上有濃厚酒味,隨即對黃男實施酒測,經測酒測值達0.34毫克,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黃男以為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酒駕罰鍰較輕而心存僥倖,不料仍遭移送法辦。

蘆洲警分局指出,酒後駕車行為容易發生傷亡事故,造成許多幸福家庭破碎,為保護民眾安全,蘆洲警分局持續加強取締酒駕執法行動,除針對「酒駕事故地點」與「轄內常飲酒集中地點」增派巡邏攔查取締,並於暑假期間每日編排防制危險駕車暨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勤務,不定點加強攔查。統計112年1至6月蘆洲分局取締酒後駕車件數達247件,罰鍰金額總數約達新臺幣2223萬元,其中170件以涉犯公共危險罪移送,蘆洲分局將持續加強執法力道,呼籲民眾勿以身試法,酒後切勿開車。

蘆洲警分局提醒,酒駕行為零容忍!自112年6月30日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制上路,依據道交條例第35條增訂規定,汽機車駕駛人經測定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除裁處罰鍰、當場移置保管駕駛車輛、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吊扣駕駛執照1年至2年外,另需扣繳該汽機車牌照,並吊扣牌照2年。

蘆洲警分局呼籲,取締酒後駕車列為當前重點勤務工作,全力防堵酒駕惡習及危險駕車行徑,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執意酒駕上路,也提醒聚會飲宴前可先指定未飲酒人員駕駛,餐廳、販酒業者等亦應負起社會責任,可請多利用計程車隊及代駕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