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興富發文心愛悅案塔吊經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核准為「丁類塔吊拆除作業」,市府都市發展局巳完成「興富發文心愛悅案塔吊拆除工程」計畫備查,將於十四至十八日拆除。都發局表示,為維護公共安全,此次塔吊拆除將併同該案臨近文心南路四樓吊臂掉落損壞立面石材拆除作業、文心南五路人行道復原等。
都發局指出,交通局核准的施工申請單於十四至十八日,五天期間執行拆除工作。
此外,為利屋頂塔吊拆除作業執行,現場除了交通疏導,施工範圍管制和相關道路封閉,並將依規遷移文心南路號誌、豐偉路紅綠燈控制線和公車站牌,以及設置臨時站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