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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勢力介入大選 檢舉獎2千萬
本報記者綜合報導
法務部二十二日指出,已將檢舉境外勢力介入選舉、選舉賭盤列入《鼓勵檢舉妨害選舉要點》,檢舉選舉賭盤最高五百萬元獎金,檢舉境外勢力最高二千萬元,並經行政院核定在案。
法務部表示,為鼓勵民眾檢舉妨害選舉犯罪行為,將境外勢力、選舉賭盤一併納入檢舉獎金核給範圍,並修正請領檢舉獎金的範圍、金額,及簡化審核流程以加速核發,更名為《鼓勵檢舉妨害選舉要點》,經行政院核定在案。
法務部指出,境外勢力在台發展組織或提供競選資金介入選舉,偵查極具隱密性、高難度,考量此類案件動搖國家安全與社會安定,為提高檢舉誘因,未來此類檢舉案件經起訴或判決認定與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選舉法律有關,最高核給二千萬元。
另外,選舉賭盤也為特定候選人操縱選舉結果的常見手法,民眾若受到賠率所誘引而下注,為獲取賭金,除改變自己投票意向外,更可能為此煽動或影響其他選民進行投票。因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均已新增對於經營選舉賭盤及下賭簽注者刑責的特別規定,因此將檢舉選舉賭盤納入核給檢舉獎金範圍,若經認定有經營選舉賭盤者,依查獲選舉賭盤規模的大小,核給檢舉獎金最高五百萬元。
法務部表示,未來民眾若有妨害選舉具體情資,可踴躍提出檢舉,查察機關將秉持「有聞必查」、「有據必辦」的態度全力查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