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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超商男遭凌虐墜樓案 劉男等8人遭起訴排入國民法庭第三案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永康區超商丁姓男員工遭槍傷及凌虐墜樓慘死,檢警查出陳姓女店長以丁男侵占公款為由,共同與劉姓、曾姓男子等將丁男關在倉庫內毆打、凌虐致從十三樓墜樓身亡,死者身上並有槍傷,台南地檢署偵結共計起訴劉男等八人,由於本案屬國民法官法規定之案件,起訴後移由台南地方法院依國民法官法審理。法官認為劉男、曾男二人有繼續羈押禁見必要,一日裁定接續羈押。
台南地檢署表示,這件案子發生於今年五月三日,由檢察官林怡君指揮永康警分局專案小組近四個月偵辦後,認劉姓及曾姓被告等八人分別涉犯刑法私行拘禁致死、結夥三人以上強盜、傷害等罪嫌,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非法持有槍彈等罪嫌,與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於八月卅日偵結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