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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橋監警聯合稽查取締違規「微型電動二輪車」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微型電動二輪車自去(111)年11月30日起,已正式實施領牌納管,規定車輛應投保強制險並驗車領牌才能上路、年滿14歲者才可騎乘,板橋監理站11日下午與新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於新北市中和區員山路與新民街口實施路邊聯合稽查,針對車輛違規改裝、雙載、未戴安全帽等不法情事加強稽查,本次共攔查微電車13輛,加強領牌宣導25輛,並查獲違規件數4件。
板橋監理站指出,經統計,路邊稽查微電車違規項目多為無後照鏡、加裝後踏板、擅自變更原有規格及雙載…等,如有上開情節依法由警方製單舉發,日後也將不定期於新北市各區實施聯合稽查。
板橋監理站站長林材忠表示,微型電動二輪車已掛牌納管,比照汽機車須掛牌、投保強制責任險方得上路行駛。家中有使用中微型電動二輪車的車主,僅需準備國民身分證正本、印章、出廠證明、統一發票(如有遺失得由原車主以切結方式辦理),辦理實車查核合格後,投保強制險即可領牌。如無出廠證明者,也可洽原經銷商辦理補發。
板橋監理站提醒車主,應儘速申領牌照以符合規定,今年(112年)底前掛牌,還享有免牌照及行照規費共450元優惠,鼓勵使用中微型電動二輪車的車主儘速申領牌照。微電車相關資訊可至監理服務網首頁-微型電動二輪車專區(www.mvdis.gov.tw)查詢,歡迎多加利用。